高校毕业生在天津市办理有关手续的程序
本市普通高校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如何办理留津就业手续
1.外地生源毕业生必须符合“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留津、进津条件”;用人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接收非津生源审批手续”,具体程序见“用人单位如何办理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留津进津审批手续?”。
2.毕业离校前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由学校向“中心”统一上报就业方案,经中心核实后,签发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的“通知书”联由学校归入学生档案,“报到证”联发放给毕业生本人,用于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3.学校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后至当年10月31日期间,与在津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应先凭协议书到学校开具报到证,然后凭学校介绍信、协议书、报到证到“中心”核实盖章。
外地院校天津生源毕业生如何办理回津就业、落户、存档手续?
1.就业:
(1)毕业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同时办理落户编号手续。
(2)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到中心办理求职登记,接受推荐服务,并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
(3)准备出国、考研或暂不就业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
2.落户:凭报到证(已办理户口编号手续)、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到市公安户口办公室(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落户手续,然后将户口落回当地派出所。
3.档案:
(1)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已落实用人单位的,若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单位;若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毕业生离校时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毕业生离校回津后,可凭报到证到 “中心”查询,也可在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电话查询,查询电话:23018720、23018721 。在确认档案已到达 “中心”后,可办理人事代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档案邮寄单位: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电话:(022)23018720 传真:23018722
网址:www.tjby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