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办公室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给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6届毕业生离校前所须办理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已签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在5月30日之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童玲老师处,我中心按就业协议上报湖南省教育厅,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报到证开具到就业单位。毕业生请于6月18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中心领取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的有关手续(费用自理)。
延时不交《就业协议书》者,须到9月份之后方可凭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介绍信,自已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打印手续,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未落实好就业单位,愿意回生源所在省(市)择业的毕业生,请在5月25日之前填写好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见附件:《株洲师专2006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我中心按毕业生的申请上报湖南省教育厅,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报到证开具到毕业生所在省(市)。毕业生请于6月18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来我中心领取报到证和办理档案转递的有关手续(费用自理)。
持有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在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后可随时在生源地省(市)教育厅(局)办理正式就业手续(无须再回学校办理),并可参加生源地的公务员招考、招工招干考试等;如在生源地以外落实好了就业单位,可携原报到证、毕业证和签定好的《就业协议书》来我中心开具介绍信,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费用自理)。
三、已去参军的毕业生,请各班学习委员在其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上填写完整参军毕业生的系别、专业、学号(全称)、姓名,并将第三个表格(入伍)填写完整;辅导员老师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后在表格内签名,以示负责。
四、为方便毕业生就业,毕业生离校前未落实好就业单位又不愿意回生源所在省(市)择业的毕业生,以及已签定好《就业协议书》但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和户籍的毕业生,其档案和户籍将全部转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属于这部分情况的毕业生,请在6月10日之前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的所有手续。
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以下服务:①负责毕业生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和保管;②协助办理以档案、户籍为依据的有关证明、证件(如毕业生系中共党员,则负责托管其党组织关系);③负责毕业生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④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转迁、改派和人事调动等手续,改派不另外收费;⑤毕业生可将户口落入湖南省长沙市(集体户口);⑥办理了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的毕业生,落实好就业单位后,可一次性在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就业报到证和档案、户口转递等工作,可以省去在学校、省就业指导中心、派出所三者之间的来回奔波;落实单位后,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转为人事代理,可连续计算工龄,解决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办理档案户籍托管的程序:
①
以班级为单位领取《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合同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毕业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并用钢笔按要求填写,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②
付户籍托管费120元/年.人(档案托管两年择业期内免费,两年后60元/年.人)。
③
在6月20日前将就业报到证、个人户口迁移证、照片两张(1寸的近期黑白免冠大头照即身份证照片,并在照片后面写好姓名)一并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备注:
①
我校代理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档案户籍托管的部门为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②
毕业生自己凭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学校保卫科领取户籍卡,再到泰山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转迁手续(户口没有迁到学校来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③
需托管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开具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党组织接收单位统为“湖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党组织关系材料全部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④
档案户籍托管一年一签。一年后仍没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省就业指导中心承办毕业生的工龄计算、工资定级、职称考评、出国政审、社会保险等事宜(联系电话:0731-2816658)。
⑤
因毕业生本人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⑥
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集中在6月20-22日在我中心办理档案户籍托管手续。资料要求同上。
五、毕业生办理好档案户籍托管后,如参加“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凭录取通知书在7月1日前可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托管撤消手续,托管费退还。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上述事宜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七、学校就业信息网网址为www.zsjy.net.cn,所有与毕业生有关的就业政策、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我们都会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毕业生随时留意。
八、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遇有任何疑难问题,可随时和我中心联系。我中心的联系电话:8810241;联系人:陈老师、童老师、何老师。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