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师专2008届毕业生须知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办公室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给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8届毕业生就业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株洲师专2008年毕业生就业主要工作日程表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责任单位(人)

2007年 9月

毕业生资格审查资料下发给毕业生填写

毕业生资格审查资料汇总

毕业生本人、各系部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7年10月

就业指导课程开设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

毕业生资格审查资料汇总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7年11月

毕业生资格审查上报省教育厅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7年9月

——

2008年5月

就业信息采集、公布,省内外就业市场开

邀请用人单位来我校举行招聘会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约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系部、毕业生本

用人单位、毕业生、招生就业指导中

2008年3月

报送各生源地毕业生信息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8年5月

5月25日前毕业生填写并上交“株洲师专2005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并按登记表上的情况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相关手续。

已落实好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5月30号之前将就业协议书上交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将就业协议书汇总,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本人

 

 

 

毕业生本人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8年6月

报到证办理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户口迁移证办理

保卫科

领取报到证、户口迁

毕业生本人

档案户口托管手续办理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

2008年7月

毕业生档案转递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说明:表中内容如因故调整,则另行通知)

二、所有毕业生在离校之前都要将已签定好的《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证明函》(见附件2)交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童玲老师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毕业生所递交的就业证明材料上报湖南省教育厅,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按实际情况开具报到证。

毕业生请于2008年6月18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的有关手续(费用自理)。

1、已签定好《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在2007年5月30日之前将《就业协议书》交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童玲老师处,以便及时办理就业报到证。延时不交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已签定好《毕业生就业证明函》的毕业生,请在离校之前将《毕业生就业证明函》交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童玲老师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按毕业生在《株洲师专2007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上所填报的要求,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并开具报到证。

 

三、和用人单位签定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毕业生,要求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所在省(市)的,请在2008年5月25日之前办理好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见附件1《株洲师专2007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按毕业生的申请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并开具报到证到毕业生所在省(市)。

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定好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就业证明接收材料的毕业生,不得办理回生源地择业手续。

持有回生源地择业报到证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在生源地落实好正式就业单位后可随时在生源地省(市)教育厅(局)办理有关正式就业手续(无须再回学校办理),并可参加生源地的公务员招考、招工招干考试等;如在生源地以外落实好了就业单位,需携原报到证、毕业证、已签定好的《就业协议书》来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费用自理)。

 

四、为方便毕业生就业,离校前未落实好就业单位、未办理回生源地择业手续的毕业生,以及已签定好《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合同但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和户籍的毕业生,其档案和户籍将全部转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属于这部分情况的毕业生,请2008年6月10日之前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手续。

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以下服务:①负责毕业生人事档案有关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和保管;②协助办理以档案、户籍为依据的有关证明、证件(如毕业生系中共党员,则负责托管其党组织关系);③负责毕业生人事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④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转迁、改派和人事调动等手续,改派不另外收费;⑤毕业生可将户口落入湖南省长沙市(集体户口);⑥办理了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的毕业生,落实好就业单位后,可一次性在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就业报到证和档案、户口转递等工作,可以省去在学校、省就业指导中心、派出所三者之间的来回奔波。

办理档案户籍托管的程序为:

1、以班级为单位领取《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合同书》(一式两份,学校与毕业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并用钢笔按要求填写,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2、付户籍托管费120元/年.人(档案托管两年择业期内免费,两年后60元/年.人)。

3、在6月20日前将就业报到证、个人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两张(1寸的近期黑白免冠大头照即身份证照片,并在照片后面写好姓名)一并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备注:

1、我校代理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档案户籍托管的部门为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本部图书馆一楼大厅最里左边)。

2、毕业生自己凭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学校保卫科领取户籍卡,再到泰山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转迁手续(户口没有迁到学校来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3、需托管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开具党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党组织接收单位统为“湖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党组织关系材料由毕业生本人在7月1日前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熊老师(联系电话:0731-2816669,13637484858;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湖南省教育电视台旁;乘车路线:火车站乘坐7路、103路、107路、803路在雨花亭站下)

4、档案户籍托管一年一签。一年后仍没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省就业指导中心承办毕业生的工龄计算、工资定级、职称考评、出国政审、社会保险等事宜(联系电话:0731-2816670,2816661)。

5、因毕业生本人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6、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集中在6月20-22日在我中心办理档案户籍托管手续。

7、托管的毕业生须保存好《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合同》,毕业离校后有关档案户籍托管的一切手续(如需转出人事档案与户籍、按期缴纳相关费用等等)都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湖南省教育电视台旁)办理,并且要求出示《人事档案与户籍托管合同》。

8、托管的毕业生不须在7月1日~8月1日(就业报到证的报到时间)内去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代理报到。

 

五、毕业生办理好档案户籍托管后,如果参加“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凭录取通知书在7月1日前可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托管撤消手续,托管费退还。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上述事宜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七、学校就业信息网网址为www.zsjy.net.cn,所有与毕业生有关的就业政策、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我们都会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八、毕业生在择业期内的就业过程中如遇有任何疑难问题,可随时和我们联系。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地点在学校本部图书馆一楼,联系电话:0733-8810241,2661028;联系人:老师、老师。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株洲师专2008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

(如需下载以上两表格,请登陆信箱下载:zzszjyb@126.com,密码:123456)